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推荐、提名、考察、选举正风肃纪工作举报公告
当前至12月10日,我县将选举出席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提名省第七届政协委员,按照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提出的严肃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和省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将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为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现将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县纪委书记举报直通邮箱:
县委组织部举报网站地址:http://12380.hainan.gov.cn/chengmai
来信地址:澄迈县纪委信访室 571900
来访地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县委大院县纪委信访室或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举报电话:1、县纪委信访室:0898-67626743
2、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98-67622265
举报热线:1、县纪委:12388
2、县委组织部:12380-11
短信举报:编辑短信发至15120626848
信访室邮箱:cmjwxfs@hainan.gov.cn
手机微举报:扫描二维码进入“随手拍”监督举报平台;
特此公告
附件:“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中共澄迈县纪委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主办 琼ICP备15001578号-1 地点:海南省澄迈县 邮编:57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