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我县人才住房补贴联合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澄府办函〔2019〕32号)要求,自8月份开始我县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受理审批工作由原来的一季度更改为一月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
我县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当月的第一个星期的工作日集中受理申报(今后不再单独发布相关公告)。
二、申请与核准
(一)申请流程。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澄迈县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由县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审核。
经营个体工商户的人才,由个体工商户直接向本县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窗口申报。
(二)申请提交材料。
1.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
①澄迈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人才有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省级职能部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
④住房租赁合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提供);
⑤购房发票及经县房管部门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与合同备案确认表;(申请购房补贴提供);
⑥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并签名)。
注:在本县非初次申请且相关材料在有效期内,可以不必重复提交②③④⑤⑥项内容。
2.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澄迈县人才服务平台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①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
②澄迈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附电子版);
③用人单位诚信承诺函;
④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⑤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上述有关材料。
(三)审核流程。
1.澄迈县人才服务平台受理申请并初审
2.职能部门联合审批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就业局将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资金按规定发放到个人账户。
澄迈县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地址: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一楼
咨询电话:(0898-67489778)(工作日开放)
附件:1.澄迈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个人申请表
2.澄迈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
3.澄迈县人才住房补贴申报人员明细表
4.澄迈县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5.澄迈县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暂行)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6日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主办 琼ICP备15001578号-1 地点:海南省澄迈县 邮编:57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