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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澄迈县第五期扶持返乡大学生自主 创业评选创业初辩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9 分享到:

 

 

根据《澄迈县第五期扶持返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工作方案》安排,定于2020年5月11日开展创业初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全天

二、活动地点

澄迈县环城西路千秋文化体育广场旁瑞佳花园酒店3号会议室

三、活动流程

(一)提交初辩材料

各评审对象需于2020年5月10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17:00,将创业项目展示环节需要的PPT等材料提交至会场。

(二)开展创业初辩

各评审对象按照分组序号安排(详见附件)参加创业初辩,其中:5月11日上午共36名评审对象,分别为资金奖励组(1-18号)、创业示范组(19-26号)、资金扶持组(27-36号);5月11日下午共42名评审对象,为资金扶持组(37-78号)。

初赛形式为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对象答辩,每人8分钟。其中创业项目展示环节,不限形式,借助PPT现场阐述创业项目情况,阐述内容应包括项目团队、商业盈利模式、项目创新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创业对象答辩环节,评审组现场就创业项目进行提问,评审对象答辩。最终根据创业初辩整体表现进行综合打分,确认进入实地评审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所有评审对象应按照公告时间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参加创业初辩活动。未按时提交材料及参与初辩的评选对象视作自愿放弃扶持。

(二)所有评审对象从候场区进入答辩区后,一律关闭通讯工具,在初辩活动开展期间不得与外界进行联系。严禁在会场内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候场区,不准向面试官打招呼,遇到特殊情况需向工作人员报告。

(三)参加本次创业初辩活动的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确保本次评审答辩活动公平有效。凡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告期间,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898-67622239 

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县委大院(邮编:571900) 

附件:澄迈县第五期扶持返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创业初辩分组序号表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9日 

附件:创业初辩分组序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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