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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澄迈县第七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三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申报受理时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分享到:

  

 

  

  为确保澄迈县第七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三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7月19日。

  

  特此公告。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8日

  

  

  

  

  澄迈县启动第七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三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活动

  

  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进一步做强澄迈返乡入乡创业人才“第一桶金”人才培养品牌,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热情,吸引更多外出求学、就业的青年人才返乡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带领群众致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启动澄迈县第七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三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澄”风破浪 “迈”向未来

  二、扶持原则

  创新创业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品德、实绩、效益、产业方向性的原则;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线倾斜的原则;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的原则;向带头创业、带头致富的大学生中共党员、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村党员倾斜的原则,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扶持。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项目在环保、规划等领域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格条件

  1.申报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扶持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的项目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由评审办审核),在澄迈县内创业需满一年(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

  (2)在我县专职从事三农生产、经营、服务工作或县域内自主创办微、小型企业,并达到一定规模;

  (3)依法登记并取得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4)申报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初创级”评比人员,需满足未享受过澄迈县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的条件;申报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成长级”评比人员,需满足近三年内未享受过澄迈县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或奖励的条件。

  满足以上条件者可提交申请,在县内有行业代表性或我县特色产业,有较大知名度及影响力的创业创新人员,条件可适度放宽。根据申请人数,按一定比例择优扶持,我县统一招聘在岗的乡村振兴指导员、县青创协会会员或有过省县各级创新创业大赛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申报农村党员创业项目资金扶持对象资格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我县农村;

  (2)近三年来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在我县专职从事三农生产、经营、服务工作或县域内自主创办微、小型企业,并达到一定规模;

  (4)依法登记并取得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近三年内没有享受过我县各类创业资金扶持。

  以上两项创业项目评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名参加。

  四、申报组别

  共分两项:分别为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农村党员创业项目。

  (一)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

  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评审分为“初创级”“成长级”。首次参加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活动人员为初创级(2021年6月6日前成立的企业,首次参加活动即为初创级);2019年6月6日以前经往期活动扶持或奖励过的人员(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为成长级。两个级别下再按行业领域进行分组:

  1.初创级  

  2.成长级

  (二)农村党员创业项目

  农村党员创业评审,针对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农村党员创业项目进行评比,进一步提升农村党员创业理念,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农村党员创业带富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政策、会技术、善经营”的农村党员创业队伍,助力乡村振兴。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

  1.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每组均设一、二、三等奖,经评审符合初创级条件,给予4-6万元不等一次性资金扶持;经评审符合成长级条件,给予8-12万元不等一次性资金扶持;

  2.农村党员创业项目共设一、二、三等奖,经评审符合农村党员创业项目条件,给予4-6万元不等一次性资金扶持。

  (二)其他资金奖励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结合赛事宣传、组织引导、项目选送、项目获奖等情况,对工作成绩优异的乡镇给予奖状(牌匾)鼓励;设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对在项目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中工作突出的指导老师,给予奖状(或聘书)鼓励。

  六、组织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2年6月6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19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学历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书、租赁合同、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如有专利证书)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申请资金扶持人员如属于中共党员、县统一招聘在岗的乡村振兴指导员、县青创协会会员或参加过省县各级创新创业大赛的,还需要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澄迈县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申报表》(附件1)或《澄迈县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资金申报表》(附件2)可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澄迈党建网及“澄迈党建”公众号查询下载;

  3.创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材料;

  4.《澄迈县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使用承诺书》(附件4)或《澄迈县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资金使用承诺书》(附件5)。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按评选方案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各镇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七、评选步骤

  1.成立评选机构。成立县扶持返乡入乡自主创业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设在县委人才发展局),负责扶持评选具体事宜。评审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团县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产业专家中抽调组成若干实地评审组;  

  2.申报。各行业部门、各乡镇组织发动创业项目提交报名;

  3.初审。县评审办牵头,团县委配合收集和审查推荐人选评选材料。主要审查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产业规模、创业规划等,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实地评审对象名单;

  4.网络投票。资格审查合格项目发起为期5个工作日的网络投票活动,通过网络投票活动扩大评选活动影响面、提升申请人(项目)市场知名度,进一步激发更多大学生和农村党员投身创业,同时让参评项目接受更全面的社会监督;

  5.实地评审。在网络投票期间,实地评审专家组前往申请人创业基地对创业项目的经营场所、生产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项目进行评分,实地考评得分按40%权重加入最终得分;

  6.路演评比。专家委员会按分组进行项目路演与答辩,不按时参加项目路演与答辩的评选对象视作自愿放弃。每项目路演5分钟,问答5分钟。由专家评委进行现场打分,路演评比得分按60%权重加入最终得分;

  7.结果公示。路演评比结束后,现场公示所有申请人最终得分,若实地评审+路演评比最终得分出现同分,则得分相同者参照“网络投票”结果确认排名,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并经查实者,取消申报资格,公示期满后,确定扶持奖励最终名单;

  8.颁发奖励。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颁发“澄迈县扶持返乡入乡自主创业大学生”证书或“澄迈县扶持自主创业农村党员”证书,并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办公电话:

  人才室  67622239

  金江镇  67623149

  老城镇  67488300

  瑞溪镇  67686033

  永发镇  67663911

  加乐镇  67368123

  文儒镇  67379039

  中兴镇  67351380

  仁兴镇  67338011

  福山镇  67583245

  桥头镇  67509378

  大丰镇  67518207

  团县委  67620078

  

  附件1:澄迈县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申报表

  附件2:澄迈县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资金申报表

  附件3:项目计划书编写提纲

  附件4:澄迈县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使用承诺书

  附件5:澄迈县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资金使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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