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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澄迈县第九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五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路演评比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分享到:

 

根据《澄迈县第九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五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工作方案》(澄人才办通〔2024〕5号)要求,澄迈县将组织开展第九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五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路演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路演评比人员


路演评比对象(详见附件)。


二、路演时间


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09:00-12:00,路演评比对象须提前30分钟报到并抽取路演出场顺序号。


三、路演地点


澄迈县大丰镇才存共享农庄


四、相关要求


(一)路演评比采用项目路演方式进行,通过抽签方式产生评比顺序。现场采取“5+5”模式,即项目展示不超过5分钟,评委问答不超过5分钟(含打分时间)。


(二)各评委应公平公正对每个路演项目进行现场打分,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引领性、带动就业、项目团队、发展现状和前景。现场各评委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得出平均分,为参赛选手路演评比的最终得分,当场公布所有参赛选手路演评比得分。


(三)路演评比对象须于9月26日(星期四)17:00前将路演PPT(项目路演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发送至县委人才发展局,邮箱cmxrcb@163.com。 


五、注意事项


(一)路演评比对象须在路演评比当天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不按时参加项目路演与答辩的评选对象视作自愿放弃。


(二)参加路演评比对象必须为申报人本人,其他人员不得替其参加。


(三)路演评比对象须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路演评比,如有遗失身份证的申报对象,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可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路演评比,或携带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派出所公章的证明原件参加路演评比。


    咨询电话:0898-67622239

 

附件:澄迈县第九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五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路演评比对象名单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4日

 

 

来源: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人才工作室

 

 

附件:澄迈县第九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五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路演评比对象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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