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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及归档范围
发布时间:2017-09-30 分享到:

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大背景下,干部档案审核已经成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防线,干部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对干部选拔任用有着很大影响。有关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各级领导干部应该都要了解,并引起重视,积极配合管档部门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主要分为十大类,具体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主要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审计材料:主要有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 个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材料。

第四类:1.学历学位材料: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2.职业(任职)资格材料: 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3.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4.培训材料: 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主要包括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第八类:处分材料:主要包括处分决定、处分通知、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等。

第九类:1.工资、待遇材料: 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2.招录、聘用材料: ()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

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 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辞职、辞退、罢免材料: 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

3.出国()材料: 因公出国()审批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代表登记表等。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 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治丧材料: 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

其他材料: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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