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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
发布时间:2015-06-04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澄迈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现提出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任务及分工

(一)关于人才队伍建设

1、围绕“走绿色崛起之路,建生态和谐之城”的构想,对接老城开发区建设,着力在构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发挥人才作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发布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建立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协调的动态机制,制定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的倾斜政策。(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科局)

2、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优先开发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的培养,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加大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择优扶持拥有核心技术和创业管理团队的人才自主创业,引进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拥有核心技术的省内外人才来澄迈创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委、县教科局)

3、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实施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育培养教育体系。(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党校)

4、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扩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加快培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作用,继续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会计、审计、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开发力度。(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卫生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6、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实行技能等级与岗位使用、工资待遇挂钩政策。继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参评省优专家工作,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局、县教育局)

7、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统筹协调各类农村教育,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各类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发展急需的农业技术人员、宣传文化人才、教师、医生等方面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卫生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8、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管理,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运机制。(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

(二)关于体制机制创新

9、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和议事办事制度,完善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10、建立与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完善发展职业教育的保障机制,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完善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在职人员定期培训和带薪培训办法。(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11、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积极构建以科学合理的人才标准、完善准确的人才评价指标、严密规范的人才评价程序,简便适用的人才评价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人才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局)

12、深化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党政人才任期制和聘任制,完善正常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推动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业绩、能力相适应、鼓励人才创新创造、有利于保障人才合法权益的分配激励机制,对有重大贡献特殊人才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建立健全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进一步改善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执行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权益保护和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各个环境的人才法律法规,为优秀人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逐步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加大人才投入力度,推动人才优先发展。完善政府人才投入管理政策,整合各种人才开发资金,提高人才投资效益。在各类用人单位普遍实行在职学历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单位资助制度,引导个人投资自身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局)

(三)关于重大政策

17、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人才发展重要指标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把人才发展建设情况列为政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体系,保障人才资源开发重大项目的实施。建立重大项目人才保证制度,提高项目建设中人才开发经费提取比例。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创新创业启动经费资助办法,加大创新创业启动的政府投入。设立县创业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方式,积极支持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和个人进行高科技创业活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20、实施非公经济领域人才发展政策。制定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1、实施城乡、区域人才流动的引导政策。完善人才流动福利政策,完善农村和乡镇津贴政策,引导人才流向农村和乡镇,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关于重大人才工程

22、高层次人才推进工程(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旅游人才开发工程(牵头单位: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

24、党政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牵头单位:县国资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26、热带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工程。(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局)

27、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帮带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

28、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工程(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科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9、高技能人才工程。(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30、高素质教育人才开发工程。(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

31、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开发工程。(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

33、高素质宣传文化人才开发工程。(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4、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工程(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5、打造人才公共信息与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关于组织实施

36、《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37、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38、营造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良好环境,宣传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宣传《人才规划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9、加强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建设。深入开展人才发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加强人才信息统计工作,提高人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

二、工作要求

(一)分工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对项目贯彻实施负总责,会同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助、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所有分工项目,都要制定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时间进度要求,保证贯彻实施工作按时间进度推进。对《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长期任务,要提前谋划,统筹推进,确保分工项目顺利实施。

(三)每年年底,由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对《人才规划纲要》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解决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人才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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