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澄迈乡村人才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吸引更多大学生、农村党员返乡入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澄迈落地生效,经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同意,现启动澄迈县第六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二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活动。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项目在环保、规划等领域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格条件
1.申报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扶持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以后出生),在澄迈县内创业需满一年(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
(2)在我县专职从事三农生产、经营、服务工作或县域内自主创办微、小型企业,并达到一定规模;
(3)依法登记并取得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的;
(4)没有享受过我县其他创业资金的扶持。
满足以上条件者可提交申请,在县内有行业代表性或我县特色产业,有较大知名度及影响力的创业创新人员,条件可适度放宽。根据申请人数,按一定比例择优扶持,我县统一招聘在岗的乡村振兴指导员、县青创协会会员或有过省县各级创新创业大赛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2.申报农村党员创业项目资金扶持对象资格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我县农村;
(2)近三年来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为合格以上档次;
(3)在我县专职从事三农生产、经营、服务工作或县域内自主创办微、小型企业,并达到一定规模;
(4)依法登记并取得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没有享受过我县其他创业资金的扶持。
3.申报返乡入乡创业项目资金奖励对象资格条件:
曾获得我县资金扶持的返乡创业大学生(已获得过澄迈县扶持返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奖励,原则上不得再申请),所创业项目在原规模基础上发展壮大,产业做大做强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带领地方群众致富突出的特色产业。
二、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
1.经评审符合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条件,给予5-20万元不等一次性资金扶持。
2.经评审符合农村党员创业项目条件,给予2-5万元不等一次性资金扶持。
申请人只能选择申请其中一类资金扶持,不能连续两年享受资金扶持。
(二)资金奖励
直接从事各类产业创业达到一定规模,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带动一方群众致富的返乡入乡创业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8-20万元。
(三)金融支持
经评选获澄迈县2021年返乡入乡创业的优秀人才,可根据《澄迈县支农贷款金融试点管理办法》享受相关贷款支持,年贴息率、保费或担保费的财政补贴。
(四)创业培训
面向返乡入乡创业的优秀人才围绕政策法规、创业创新等通用知识及专业技能、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开展创业培训。为扶持对象协调创业导师,对其进行创业辅导。依托县青年创业协会,为扶持对象提供跟踪服务,经常性开展学习交流、联谊研讨、投资合作等活动。
(五)创业孵化
建立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库,从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中,遴选1-3个市场前景好、就业带动强、产出效益高的创业孵化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对入库项目采用“一企一策”的方式予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项目库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
三、申报时间
自9月1日起正式启动申报,至9月20日结束,过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按评选方案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各镇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办公电话:金江镇 67623149
老城镇 67488300
瑞溪镇 67686033、67687333
永发镇 67662765、67663911
加乐镇 67368123
文儒镇 67379039
中兴镇 67351380
仁兴镇 67338011
福山镇 67583245、67583345
桥头镇 67509378、67509388
大丰镇 67518207
团县委 67620078
附件:1.关于印发《澄迈县第六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二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2.澄迈县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资金申报表
3.澄迈县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资金申报表
4.返乡入乡创业扶持资金使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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