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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发镇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三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3-21 分享到:

  中共永发镇委       永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发镇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三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事业单位:

   《永发镇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三年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永发镇委

                               永发镇人民政府

                               2016317

 

 

 

永发镇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三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县委主要领导关于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我镇禁毒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缉毒破案、禁吸收戒、场所整治、宣传教育、帮教扶助等工作能力,有效萎缩毒品消费市场,提升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禁毒工作长效机制,使我镇社会环境更加净化和安全稳定,镇委镇政府决定自201510月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现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委、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不断强化措施、积极创新推进禁毒工作的落实,依法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遏制毒品危害的滋生蔓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禁毒工作的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服务和保障我镇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为实现金江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保障。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欧阳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洪祊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曾  雄(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浩东(常务副镇长)

梁小珍(党委委员)

何传龙(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嘉威(镇人大副主席)

蔡笃超(副镇长)

曾德明(党委委员)

唐华理(副镇长)

胡  航(综治办副主任)

许有献(综治办副主任)

曾志慧(镇司法所所长)

李盈枝(镇妇联负责人)

陈昌政(永发派出所所长)

廖  栩(新吴派出所所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禁毒办,由曾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胡航、许有献,负责组织开展、指导协调、跟踪督导和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67663911

三、 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开展3年的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建立起我镇禁毒工作长效机制,打造出禁毒工作人人参与的新格局。

(一)重拳打击毒品贩卖网络。广辟情报信息源,力争摧毁一批贩卖毒品网络、打掉一批毒品犯罪团伙、缴获一批毒品;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涉毒行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二)不断加大吸毒人员收戒工作力度。做到对浮在面上的吸毒人员应收尽收,娱乐场所滥用新型毒品人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大力推进病残吸毒人员收戒场所建设,做到浮在面上的病残吸毒人员100%收戒。

(三)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人人皆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在全镇形成对涉毒行为人人喊打、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精心组织开展扎实有序的毒情摸排。对全镇、村(居)委会、自然村涉毒情况和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进行全方位梳理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10月初,召开全镇禁毒工作综合治理动员部署大会,全面深入发动和组织开展禁毒综合治理工作。

(二)毒情摸排阶段。20159-10月,全镇各基层所站、村(居)委会要在镇禁毒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毒情调查,要以村(居)委会为主要单位,全面排查本地区内吸毒人员底数(包括在戒人员、已判刑服刑人员、新增加吸毒人员、滥用新型毒人员)和涉毒村庄、企业底数。

各派出所要全面摸排全镇歌舞娱乐场所涉毒底数情况,为及时准确打击提供依据。

镇禁毒办要负责核查全镇毒品危害重点地区和重点村庄情况,确定好挂牌整治地区和村庄名单。

(三)打击收戒阶段。调查摸底结束后,各派出所、村(居)委会要精心组织开展打击和收戒行动,以公安机关为主力军,村居委会密切配合,坚决做到发现一条涉毒线索就查处一条线索、发现一名吸毒人员就收戒一名吸毒人员。各派出所2015年需要完成的具体打击收戒任务、2016年需要完成的具体打击收戒任务,以及2017年需要达到的目标任务,并突出打团伙重点,把打击收戒工作贯穿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取得实效。

(四)重点整治阶段。对于被挂牌列为重点整治的村(居)委会要限时予以整治,重点予以综合治理,力争在短期内扭转禁毒工作被动局面。2015年底前被挂牌整治的村庄要明显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底前被挂牌整治的村庄要实现摘牌;2017年实现全镇毒情危害重点地区得到根本整治,达到明显改观。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至2017年,对于开展综合治理取得实效的村(居)委会,要强化措施予以巩固成果,特别是重点整治的地区,要充分利用一年的时间做到整治与巩固相结合,全力确保不会出现毒情反弹、毒品危害反弹。

(六)总结验收阶段。镇禁毒办每半年对各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排名通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核查各职能部门完成工作情况;201711月份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并形成禁毒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和任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掀起综合治理工作新高潮。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积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深入到各个村庄开展禁毒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禁毒综合治理工作中来,迅速掀起禁毒工作新高潮。同时我镇将在国道、省道交通路口设立禁毒宣传牌匾和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各村居委会(包括自然村)要设立宣传栏,落实人员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起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毒情摸排,实行吸毒人员建档管理。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按照要求深入开展毒情和吸毒人员摸排工作,对于吸毒人员要做到一人一档、分类管理,镇禁毒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指导和督导力度,确保采集的信息鲜活有效,管理到位。

(三)认真落实跟踪帮教和扶助工作,积极引导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结合本地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情况做好分类管理,并落实人员做好跟踪帮教和创业扶助工作,积极引导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一是积极收集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精确打击提供依据。二是对于在戒吸毒人员要启动关爱程序,积极主动向在戒人员嘘寒问暖,帮助在戒人员消除心理上的隐患。三是对于吸毒人员困难家庭,要积极主动介入帮扶,解决困难家庭的生活生计,争取让吸毒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抛弃自暴自弃心理。四是对于戒毒期满的人员要同步落实跟踪帮教措施,防止出现管教脱节,要多从家庭关爱、家庭老人子女赡养等方面树立起戒毒人员重归社会的信心和决心,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歧视,消除吸毒人员的心理障碍。

(四)强化打击和禁吸收戒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分子。认真落实县禁毒办制定的“定任务、定责任、定目标”、实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量化考核等有力措施,建立起了常态化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稳、准、狠”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遏制我镇毒品犯罪的滋生蔓延。要采取硬任务指标模式,对禁吸收戒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坚决做到发现一个、登记一个、收戒一个、列管一个,减少毒品危害发生。要经常性地组织文体、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巡查、清查、督查等工作,把歌舞娱乐场所整治工作作为了当前我镇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各派出所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目标,不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力争破获一批特重大案件,摧毁一批贩毒团伙,抓获一批毒贩毒枭。

(五)严格落实督导举措,推进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镇禁毒办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制度,经常性地深入到村(居)委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坚决做到“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治理效果不明显不放过”,要严格按照镇里有关问责文件规定,严格实行责任到查,予以问责。同时,镇禁毒办还要出台有关禁毒工作奖惩措施,兑现奖惩,鼓舞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所站、村(居)委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要结合本地区的毒情,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基层所站、村(居)委会要有大局意识,互相协调,互相通报毒情信息和情报,确保形成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三)为确保综合治理取得成效,镇委镇政府将根据各单位完成破获毒品案件情况及时拨出专项经费,并及时兑现奖励破获案件有功人员和单位。

(四)在禁毒综合治理工作中,对于在工作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镇委镇政府将予以报功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到位、不重视、不开展或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纳入综合治理予以“一票否决”,并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责任倒查。

(五)健全工作信息收集上报制度。各基层所站、村(居)委会每半月向综合治理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进度情况。综合治理办及时汇总、总结向镇委、镇政府、县委政法委及县禁毒委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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