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确保美林美域旅游度假休闲项目征地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8月26日上午9时50分,镇委书记欧阳斌在儒林村委会办公室主持召开美林美域旅游度假休闲项目征地会议,镇委副书记曾雄,镇驻点村干部许健,儒林村“两委”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曾雄副书记向与会人员传达《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林美域旅游度假休闲项目(一期)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府办〔2015〕187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该项目征地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要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美林美域旅游度假休闲项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强调,因项目建设需要,县政府拟在我镇境内兴建美林美域旅游度假休闲项目,用地总面积3000亩地,分期征地,一期用地500亩,由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同确定土地权属的儒林村委会美敦、美玉、美向内、美向外4个村民小组,东兴村委会那老、美傲2个村民小组签订征地协议书,然后再将已征土地交付给项目建设用地单位使用,并不是项目建设用地单位与村民小组征地,被征地村“两委”干部要将会议内容明确告知被征地单位、个人,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全力配合征地工作。
会上,儒林村委会支部书记王巨忠表示2013年征地期间由于各村长换届后,新任村长不继续配合,征地工作一直搁置无法继续开展。
镇委书记欧阳斌就下一步项目征地工作作重要指示,一是为确保项目征地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挂牌在儒林村委会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副书记曾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常务副镇长王浩东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国土所、规划所、城监中队、派出所、财务室、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二是要协调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加快落实土地权属所涉及的儒林村委会美敦、美玉、美向内、美向外4个村民小组,东兴村委会那老、美傲2个村民小组的具体征地面积统计数据,四至图纸,用地勘测定界图等,(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三是张贴县政府征地公告,并张贴通知严禁在项目征地范围内一切抢建、抢种行为,(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四是要秉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调查核实被征土地上的建筑物、青苗及附着物,并制定表格将作物种类及设施名称分类统计,(此项工作9月10日至15日)完成。五是9月15日召开涉及征地村“两委”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各村生产队长包括被征地在3亩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会议将县政府、镇政府项目工作方案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通知等内容传达给与会人员。六是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合规合法制定并与被征地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协议书,按标准落实发放征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到各农户。七是将征地的所有工作材料包括县政府、镇政府的征地工作实施方案、征地公告、通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召开征地有关会议记录、有关图片、调查核实土地面积、青苗及附着物统计信息、签订征地协议书、征地合同、各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征地款发放相关票据等整理归档。
会议最后,镇委书记欧阳斌再次强调,此次征地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要维护好被征地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被征地村“两委”干部要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统一农户思想,驻点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矛盾,零距离解决问题,设法转变被征地群众的思想观念,争取早日完成征地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