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贴办事流程
一、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二、申请条件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②退伍证或个人服役期间的档案材料;③未享受社保证明(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④单寸彩色近照4张;⑤填写信息表一份、补助审批表3份;⑥供农村信用社账号(一卡通卡号)。
四、 办理程序
1受理 村便民服务站
2初审 镇民政办
3上报 澄迈县民政局
4办结 村便民服务站
五、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投诉渠道
67518207(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