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府字〔2015〕77号
澄迈县福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福山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基层所站、相关企业:
《福山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澄迈县福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4日
福山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澄迈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澄府办[2015]19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决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及省、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岑 军(福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符传雄(福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先标(福山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李 东(福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其巧(福山镇党委委员)
李彪荣(福山镇人大副主席)
王正明(福山镇副镇长)
黄 飞(福山镇副镇长)
成 员:镇安监所、规划所、派出所、工商所、食药监所、司法所、财政所、供销社、食品站、福山车站、林业站、水利站、国土所、供电所、卫生院、交警支队、城管综合执法中队、消防专职中队、松涛水库福山镇管理所、各中小学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所所长曾祥欢兼任,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范围:全面检查全镇辖区范围内,各重点行业领域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2、检查重点:重点突出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非煤矿山(采石场)、加油(气)站、涉氨制冷(保鲜冷库)、粉尘涉爆、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校园及校车安全、食品药品、职业卫生、山塘水库、森林防火、农村用火用电及交通安全、水利电力设施,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车站医院、宾馆超市、商场市场、KTV、网吧娱乐场所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以及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反复发生,多次整改又出现反弹回潮和长期未得到有效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大检查。
3、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二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3)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县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各项工作要求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台风、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按照政府组织领导,各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去年开展打击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继续深化“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液化气违法充装、违规操作等行为;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生产工艺、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涉及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情况。整治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打击建筑施工乱挖、乱钻破坏损害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挤压等行为;检查各加油(气)站、采石场柴油罐区、涉氨冷库厂、烟花爆竹经营点、各饭店及摊边烧烤点使用煤气罐等安全责任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整治由黄飞副镇长牵头组织;油气输送管道整治由李东委员牵头组织;燃气整治由王正明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安监所、派出所、规划所、国土所)
2、非煤矿山(采石场):重点检查辖区内四家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情况;打击无证或证件不齐、过期失效、不定期清理浮石、危石及低洼积水、不采用机械铲装而用人工装运矿岩、运砂车辆超载运输等行为;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警示标牌、标语设置、白天高温作业防暑防安全措施,夜间作业有无灯光照明和指定专人在场指挥操作,粉尘、噪声等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措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职工健康档案;检查是否按照安全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和设置爆破警戒范围,有无进行上部剥离作业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顺序开采等问题。(由黄飞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国土所)
3、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在建和拆除房屋的脚手架、防护网搭建安全落实情况;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帽、防护绳等安全劳动防护用具佩戴使用及安全防护措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安全标语设置情况;高温高空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坍塌、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用材物料安全处理;农村危房、棚户区和在建房屋安全管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施工设计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问题。(由王正明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安监所、规划所、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各村(居)委会)
4、道路交通: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违法运输、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乱停乱放、“带病车”、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时段)及事故多发易发频发及危险、繁杂路段的安全隐患加强排查治理;检查农用车、三轮车、二轮摩托车等车辆违章载人、超速超员及客货混装等行为;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筑工程车辆、客运车辆、学校校车、公交车等高危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整治不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不执行夜间禁行等问题;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农用拖拉机、农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入村车辆不执行农村道路限行规定超员行驶行为;检查镇墟和乡村道路路面路况安全、交通安全标牌标志设置及标志缺损或被行道树遮挡等问题。(由吴先标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交警支队、派出所、安监所、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福山车站、各村(居)委会)
5、烟花爆竹:重点检查无证无照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证件失效过期经营等行为;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销售场所实行专店专柜销售和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烟花爆竹间的摆放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经营场所消防器材配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张贴情况;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和违规销售孔明灯等问题。(由黄飞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安监所、派出所、消防专职中队、工商所、供销社)
6、涉氨制冷:检查涉氨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持证上岗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定期组织演练情况;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语等情况;制冷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定期检测、维护及保养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值班制度落实、劳动防护用具配备和使用管理情况等。(由黄飞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安监所、消防专职中队)
7、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装饰材料,电气线路未按规定铺设,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占用、堵塞和封闭安全出口、安全楼梯、消防通道及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和标识错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对商居混杂的建筑物、老旧住宅、小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为一体的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重点针对各宾馆超市、饭店茶馆、市场商场、KTV、网吧等娱乐场所、学校、医院、车站、纸箱厂、废品收购站、电子维修店、加油加气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棚户区、居民住房及在建房屋等进行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整治由王昌新主席牵头组织;建设施工消防整治由王正明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消防专职中队、安监所、规划所、派出所)
8、职业卫生:重点检查辖区内各加油站、液化石油气贮备站、保鲜冷库厂、纸箱加工厂、家具和橡胶加工厂、采石场、砖厂等涉及职业卫生危害因素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员工健康体检记录和健康档案建立情况;有害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牌、标志标语、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张贴设置情况;作业场所通风条件和工作环境、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和配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等情况。(由黄飞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安监所)
9、校园及校车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和学生宿舍、校园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配备设置、用电安全、线路老化损坏治理、楼梯、走廊、过道、防护栏等安全状况等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用气用火管理、餐具用具清理消毒和食堂人员健康等情况;学生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情况;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课间操、体育课等集体活动采取防踩踏、防火灾措施情况;校园在建教学楼、宿舍楼施工安全管理、校园内外及周边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校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指定用车、证照齐全和投保情况;查处校车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司机无证无照、疲劳和酒后驾驶等行为、车内消防器材和应急医用箱配备及随车人员责任落实等问题。(由李彪荣副主席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安监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专职中队、食药监所、交警支队)
10、食品药品:主要检查学校、机关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宾馆超市、餐饮饭店、菜市场等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和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餐饮饭店等服务行业食品质量、卫生状况、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餐饮器具消毒操作情况;菜市场销售的各类生熟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及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情况;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销售过期食品药品等行为;检查辖区内各药店保健品等各类药品安全情况及有无销售禁止在药店销售的药品;医院和各诊所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和流向登记情况;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等。(由李彪荣副主席牵头组织,责任单位:食药监所、安监所、卫生院、食品站)
11、山塘水库:重点对辖区内各大小型山塘水库及水利沟、水渠的隐患排查与整治;检查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落实情况;水库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危险区域警示标牌标语设置情况;输水泄洪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及各类安全设备设施的性能完好情况;日常巡视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和看护人员及值班值守的落实情况;检查水沟水渠周围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禁止劝阻山塘水库、水沟水渠周围人员游泳、钓鱼等落实情况;各村(居)委会对辖区内山塘水库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情况等。(由吴先标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松涛水库福山镇管理所、水利站、安监所、各村(居)委会)
12、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结合当前高温天气,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检查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到位情况和宣传是否到达预期目的;防火期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及护林员到位巡山护林情况;各村建立义务扑火队情况及其装备、训练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质、机具、交通通讯是否准备充足和检修完毕,落实野外火源、林内墓地火源管理措施情况及违章用火查处情况;扑火队员及相关领导、工作人员扑火安全知识的培训情况和掌握情况;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救的工作责任制的制定、实施情况;农村村民烧田间枯草、稻田秸秆、甘蔗枯叶的安全管理等。(由吴先标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林业站、消防专职中队、安监所、各村(居)委会)
13、农村用火用电:重点检查农村居民的生活用火用电安全,厨房煤气罐的安全使用和维修养护情况;家庭空调、电视、电冰箱等超大功率电器正确使用及电源乱接插等情况;检查村民住宅线路老化损坏,查处乱接乱拉电线、严禁柴草乱堆乱放乱燃等行为;村民用火用电安全宣传工作落实情况等。(由镇各包点组组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安监所、供电所、消防专职中队、各村(居)委会)
14、粉尘涉爆:重点打击各类娱乐性活动、赛事活动中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检查是否在封闭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喷洒彩色粉尘情况;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露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作业现场禁止明火措施和警示标志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家具加工厂、纸箱加工厂、月饼制作厂等。(由黄飞副镇长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安监所、消防专职中队)
15、电力设施:检查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及维护情况;检修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检查镇墟人员聚集和商铺集中地区的线路安全情况;农村电力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检查线路被广告牌、高丛树木、居民楼房挤压顶压、线路破损、老化、垂地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情况等。(由李东委员牵头组织,责任单位:供电所、安监所)
四、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25日至9月30日)
1、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统一安排,深入动员,层层落实。
2、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履行辖区与行业监管职责,结合实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对本辖区、行业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制定相应检查计划,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不留盲区和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村(居)委会要主动加强与各职能单位的沟通协调,协助配合各职能单位开展大检查活动。各单位要实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执法合力,铁腕出击,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查处各类严重违规违章企业。
2、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开展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主动出击,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对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排查存在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要逐一复查,查找隐患盲区和工作漏洞,巩固和发展工作成果。各企业要对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回头看”,查找本企业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整改落实到位。
2、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及相关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镇政府组织对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及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带头深入生产一线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做样子。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检查工作方式方法,组织开展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回头看”检查、采取联合执法、建立企业“黑名单”档案、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检查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坚持做到依法依规从重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检查重要意义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共同参与,积极营造浓厚安全检查氛围。
(五)加强联合执法。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信息共享,统一行动,联合执法,铁腕出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和强大震慑力,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及建设行为,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六)严肃追究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履行监管职责,遵守工作和组织纪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进行检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检查走过场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在2015年8月28日和12月18日前,分别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回头看”总结报送镇安监所,每月30日前准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总结。电话:67586280,电子邮箱:497413033@qq.com。
澄迈县福山镇党政办 2015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