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府字〔2015〕87号
澄迈县福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福山镇开展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基层所站:
《福山镇开展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澄迈县福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1日
福山镇开展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015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中秋、国庆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加强组织领导,使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发展,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责任整治,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中秋、国庆两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诱发因素,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欢乐节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福山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岑 军(福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符传雄(福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先标(福山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李 东(福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其巧(福山镇党委委员)
李彪荣(福山镇人大副主席)
王正明(福山镇副镇长)
黄 飞(福山镇副镇长)
成 员:镇安监所、规划所、派出所、工商所、食药监所、司法所、财政所、供销社、食品站、福山车站、林业站、水利站、国土所、供电所、卫生院、交警支队、城管综合执法中队、消防专职中队、松涛水库福山镇管理所、各中小学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联系电话:0898-67586280),由黄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祥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策划中秋、国庆两节前后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对各村委会、各单位开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2日)。为加强此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福山镇召开部署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10月7日)。检查小组按照制定方案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对管辖区内的检查对象进行认真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企业依法责令整改。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5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9日)。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材料归档和总结工作。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1、检查范围:全面检查全镇辖区范围内,各重点行业领域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2、检查重点:重点突出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非煤矿山(采石场)、加油(气)站、涉氨制冷(保鲜冷库)、粉尘涉爆、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校园及校车安全、食品药品、职业卫生、山塘水库、森林防火、农村用火用电及交通安全、水利电力设施,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车站医院、宾馆超市、商场市场、KTV、网吧娱乐场所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以及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反复发生,多次整改又出现反弹回潮和长期未得到有效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大检查。
3、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企业业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县有关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各项工作要求等情况。
(3)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4)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明确隐患检查、报告、登记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和验收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5)职工安全教育情况。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特殊岗位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的行为。
(6)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镇政府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全面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专项整治行动。
1、烟花爆竹:重点检查无证无照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证件失效过期经营等行为;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销售场所实行专店专柜销售和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烟花爆竹间的摆放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烟花爆竹是否分类单独存放,经营场所消防器材配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张贴情况;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和违规销售孔明灯等问题。
2、道路交通: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违法运输、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乱停乱放、“带病车”、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时段)及事故多发易发频发及危险、繁杂路段的安全隐患加强排查治理;检查农用车、三轮车、二轮摩托车等车辆违章载人、超速超员及客货混装等行为;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筑工程车辆、客运车辆、学校校车、公交车等高危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整治不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不执行夜间禁行等问题;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农用拖拉机、农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入村车辆不执行农村道路限行规定超员行驶行为;检查镇墟和乡村道路路面路况安全、交通安全标牌标志设置及标志缺损或被行道树遮挡等问题。
3、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液化气违法充装、违规操作等行为;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生产工艺、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涉及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情况。整治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打击建筑施工乱挖、乱钻破坏损害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挤压等行为;检查各加油(气)站、采石场柴油罐区、涉氨冷库厂、烟花爆竹经营点、各饭店及摊边烧烤点使用煤气罐等安全责任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4、非煤矿山(采石场):重点检查辖区内四家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情况;打击无证或证件不齐、过期失效、不定期清理浮石、危石及低洼积水、不采用机械铲装而用人工装运矿岩、运砂车辆超载运输等行为;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警示标牌、标语设置、白天高温作业防暑防安全措施,夜间作业有无灯光照明和指定专人在场指挥操作,粉尘、噪声等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措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职工健康档案;检查是否按照安全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和设置爆破警戒范围,有无进行上部剥离作业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顺序开采等问题。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在建和拆除房屋的脚手架、防护网搭建安全落实情况;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帽、防护绳等安全劳动防护用具佩戴使用及安全防护措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安全标语设置情况;高温高空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坍塌、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用材物料安全处理;农村危房、棚户区和在建房屋安全管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施工设计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问题。加大对农村房屋、砌坎等工程安全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告知,责令整改。
6、涉氨制冷:检查涉氨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持证上岗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定期组织演练情况;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语等情况;制冷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定期检测、维护及保养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值班制度落实、劳动防护用具配备和使用管理情况等。
7、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装饰材料,电气线路未按规定铺设,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占用、堵塞和封闭安全出口、安全楼梯、消防通道及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和标识错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对商居混杂的建筑物、老旧住宅、小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为一体的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重点针对各宾馆超市、饭店茶馆、市场商场、KTV、网吧等娱乐场所、学校、医院、车站、纸箱厂、废品收购站、电子维修店、加油加气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棚户区、居民住房及在建房屋等进行检查。
8、职业卫生:重点检查辖区内各加油站、液化石油气贮备站、保鲜冷库厂、纸箱加工厂、家具和橡胶加工厂、采石场、砖厂等涉及职业卫生危害因素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员工健康体检记录和健康档案建立情况;有害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牌、标志标语、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张贴设置情况;作业场所通风条件和工作环境、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和配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等情况。
9、校园及校车安全:排查学校消防、食品、在建建筑、校舍安全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等隐患,防范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避雷设施检测情况,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情况。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备、齐全、良好,消防器材是否齐备,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学生宿舍应急灯是否有效;检查食堂操作用火、用电、用所是否符合规范;检查学生宿舍有无使用禁用电器现象,有无私拉乱拉电线;检查校门口是否设有专职人员守卫,有无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检查学校建筑、校舍是否存在危房和不安全因素;检查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学生出行道路交通等是否安全;检查校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指定用车、证照齐全和投保情况;查处校车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司机无证无照、疲劳和酒后驾驶等行为、车内消防器材和应急医用箱配备及随车人员责任落实等问题。
10、食品药品安全:对全镇各饮食店、小卖部进行全面检查,加大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月饼、水果、肉类等食品的监测和抽查力度,要及时预警,引导消费。一是重点加强对集镇小卖部、批发部、粮油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二是要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饮食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食用油、凉菜、熟制品、月饼、酒类、含乳食品及各种烧烤等为重点品种加强监管;三是重点做好学校学生食堂、学校内及周围的小卖部进行检查,学校对学生食堂的肉、蔬菜、大米、油等食品进货渠道、进货人进行登记,严把食品质量关,定期组织食堂工人到医院进行体检,杜绝带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上岗;四是专门明确一名教师对学生食堂、寝食的卫生督查检查,防止各种传染的传播。同时还要做好校园内外小卖部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杜绝过期、劣质食品流入校园内外,防止学生吃过期食品、劣质食品中毒现象。
11、山塘水库:重点对辖区内各大小型山塘水库及水利沟、水渠的隐患排查与整治;检查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落实情况;水库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危险区域警示标牌标语设置情况;输水泄洪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及各类安全设备设施的性能完好情况;日常巡视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和看护人员及值班值守的落实情况;检查水沟水渠周围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禁止劝阻山塘水库、水沟水渠周围人员游泳、钓鱼等落实情况;各村(居)委会对辖区内山塘水库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情况等。
12、农村用火用电:重点检查农村居民的生活用火用电安全,厨房煤气罐的安全使用和维修养护情况;家庭空调、电视、电冰箱等超大功率电器正确使用及电源乱接插等情况;检查村民住宅线路老化损坏,查处乱接乱拉电线、严禁柴草乱堆乱放乱燃等行为;村民用火用电安全宣传工作落实情况等。
13、粉尘涉爆:重点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露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作业现场禁止明火措施和警示标志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家具加工厂、纸箱加工厂、月饼制作厂等。
14、电力设施:检查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及维护情况;检修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检查镇墟人员聚集和商铺集中地区的线路安全情况;农村电力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检查线路被广告牌、高丛树木、居民楼房挤压顶压、线路破损、老化、垂地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委会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领导,按照分工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信息共享,统一行动,联合执法,铁腕出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和强大震慑力,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及建设行为,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节日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一旦发生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信息,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好事故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各检查小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和组织纪律,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本方案的要求进行检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检查走过场的,将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