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责任区、各村居委会及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推动《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 年)》的落实,根据国家卫计委、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
国总工会《关于开展 2015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 〔2015〕268 号),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15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
动的通知》(琼安监管四〔2015〕62 号)以及澄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5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澄安委办〔2015〕25号)要求,我镇决定开展 2015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二、宣传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
定制度;
(三)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
卫生监管;
(四)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五)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六)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三、宣传形式
(一)各企业要对本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1次全面检查;
(二)各企业要针对本单位职工进行1次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培训。
四、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认真部署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调,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注重实效
各企业要围绕宣传主题,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使广大群众真正提高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实现“我要防护”的转变。
附件1: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金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金江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职业 健康 幸福。
2.健康工作,体面劳动。
3.科学防治职业病。
4.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5.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6.创建健康工作场所,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7.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8.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9.健康的劳动者,健康的企业,健康的社会。
10.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11.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12.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
13.科学防治职业病,履行用人单位法定职责。
14.工会组织依法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