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流程
一、法律依据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2《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申请条件
本省户籍的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婚育证明
三、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
2村(居)委会盖章
3一寸彩色免相片两张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核(盖章)——镇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镇计生办根据申报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居民
《流动人口婚育证》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投诉渠道
67368123(镇党政办)
67369023(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