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澄迈党建网 > 乡镇党建 > 加乐镇 > 便民服务

城乡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申请办事指南
时间:2016-03-05 分享到:

   城乡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申请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海南省城乡居民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二、申请条件 

  凡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户口(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期末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社会养老金的城乡居民。 

  三、申请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做意见——镇养老办做意见——送县农保局审批 

  五、办理时限 

  材料具备后七个工作日内转报县农保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投诉渠道 

  67368123(镇党政办) 

  67369023(镇纪委)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主办 琼ICP备15001578号-1
地点:海南省澄迈县 邮编:57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