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 年度加乐镇城乡低保
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2015 年度加乐镇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加乐镇人民政府
2015年 6 月 25 日
2015 年度加乐镇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全镇城乡低保工作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13]60 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 2015年度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镇现有城乡低保对象全面入户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目标,促进城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核查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芸(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 旭(镇党委委员)
成 员:邱启华(镇委副书记)
王梦莹(镇党委委员)
王世标(镇党委委员)
吴 文(镇党委委员)
杨德丰(镇人大副主席)
李 钊(副镇长)
徐文熙(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哲位(加朗村党支部书记)
王康乐(加朗村委会主任)
王广武(德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广焕(加茂村党支部书记)
王广川(加茂村委会主任)
王世聪(常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阳焕(长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符传奇(产坡村党支部书记)
王位平(产坡村委会主任)
王天晓(加乐村党支部书记)
王广国(加乐村委会主任)
王泽龙(茅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名栋(北统村党支部书记)
陈文仲(北统村委会主任)
王祝卿(加桐村党支部书记)
王 武(加桐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核查工作办公室及五个入户核查组,办公室主任由王斌兼任,在组委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低保核查各项工作。
四、核查对象
全镇城乡低保对象(2015 年度新增城乡低保对象除外)。
五、核查内容
(一)核查纳保家庭成员和标准是否准确。重点是核查不符合规定的“单人保”、不以家庭为单位按户施保以及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施保的现象。
(二)核查纳保家庭的收入是否超标。重点是核查家庭成员就业情况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领取退休金待遇,且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现象。
(三)核查纳保家庭的财产是否超标。重点是核查家庭货币财产总值超过本镇年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购房或建房、购置车辆或船舶等维持最低生活以外实物财产的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现象。
六、工作安排
年度核查工作从 2015 年 5 月 20 日开始至 7 月 10 日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组织召开2015年民政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对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进行专题工作部署和培训。会上,成立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核查工作办公室及五个入户核查组,具体负责低保核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年度工作顺利开展。
(二)核查实施阶段(7 月 1日-7 月12 日)
各低保核查人员要围绕纳保家庭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依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开展核查,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核查工作。
入户核查分组情况
入户核查组分为五个小组,每个小组由2名镇干部、职工组成,进村入户进行低保核查、民主评议等工作;镇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各村驻点组,由各村驻点组长带领驻点组员,与入户核查组一起入户进行低保核查并参加民主评议会议。分组情况如下:
一、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王 斌 组员:王澄新
第二组:组长:姜祖德 组员:王时飞
第三组:组长:王位民 组员:李桂妹 谢钦文
第四组:组长:王广敏 组员:符传标
第五组:组长:李春南 组员:曾维强
二、任务安排:
要求:一、各驻点组长带领驻点组员,在核查驻点村委会当天上午8:00到驻点村,与核查组一起入户核查,上午11:30在村委会办公室参加民主评议会议。二、各驻点组长督促各驻点各村书记、主任做好:(1)及时通知各村现已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在家等待(2)安排熟悉情况的村委会班干部带路(3)组织、通知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等有关人员参加民主评议会(时间:当天上午11:30)。
召开民主评议会议
民主评议会议由驻点组长主持,参加人员: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包点镇干部、村(居)委会两委干部、镇入户核查小组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数的三分之二。召开评议会议时,评议小组成员到会人数不低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三)总结上报阶段(
民政办要认真总结年度核查工作,及时将年度核查有关材料汇总并呈交镇领导班子会议,会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民政局(报送材料详见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镇民政办务必高度重视,各村委会务必积极配合,集中时间、精力,深入宣传发动,积极稳妥推进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工作责任。镇民政办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明确责任,认真搞好核查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年度核查工作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健全长效机制。镇民政办要以此次核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低保对象的档案资料,并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民主评议、长期和新增公示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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