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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乐镇2016年5、6月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考评情况通报
时间:2016-07-07 分享到:

 

加 发〔201671                签发人:李芸

 

中共加乐镇委员会  加乐镇人民政府

加乐镇201656月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考评情况通报

 

各村(社区)、机关党支部、村(居)委会、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加乐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我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浩荡的宣传氛围,持续巩固我镇关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果,按照镇委、镇政府2016年新修订的《加乐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加乐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评奖惩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安排,全镇4个卫生检查组于201676-7日期间深入各村(社区)、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整理汇总检查情况,并报镇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加乐镇56月份环境卫生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检查和评比工作严格按照我镇新修订的《加乐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和《加乐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评奖惩办法(暂行)》执行,综合明察和暗访两次检查情况,结果如下:

(一)  各村(居)委会检查结果:

优秀村(居)委会:1长岭村委会97分;2、北统村委会97分;3、社区居委会96分;4、加朗村委会95分;5、常树村委会93分;6、加桐村委会91分;7、德润村委会91分;8、加乐村委会89分;9、产坡村委会87分;10、茅坡村委会87分。

其他村(居)委会:加茂村委会77分。

(二)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检查结果:

1、药监所99分;2、供电所99分;3、中心幼儿园98分;4、卫生院97分;5、加乐中学97分;6、中心学校97分;7、派出所97分;8、信用社97分;9、工商所96分;10、财政所92分。

二、主要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我镇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开展“双创”工作以来,我镇严格实行新的考评奖评办法,各村(社区)、各单位都能扎实有效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卫生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建设,并且都积极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但有个别村(社区)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不够理想,没有按照镇委镇政府要求持续巩固好先前的环境卫生整治成果,“脏、乱、差”现象依旧存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特别是加茂村委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有严重滞后,并明显的反弹趋势,没能对镇委、镇政府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和长效化,对我镇开展“双创”没有足够重视:一是各村(居)普遍存在主要道路及两侧有新滋生枯叶、塑料袋和牲畜粪便,整治效果不明显;二是各村仍然存在村民乱丢乱倒现象,坏境卫生参与意识不强,自然村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村级保洁员普遍存在工作责任感不强,垃圾日产日清落实不到位;四是第三片区部分村委会各自然村中仍有不少卫生死角、散落垃圾较多,卫生整治工作严重滞后;五是部分村委会没有及时清理本辖区日产垃圾,垃圾桶和垃圾池存在溢满情况;六是各村(居)委会干部认识不到位,环境卫生整治暨“双创”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创新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村(居)委会工作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创新宣传模式。按照县委县政府“双创”相关会议精神,我镇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双创”工作,以建设加乐沉香特色产业小镇、美丽乡村和打造效古村“中国沉香加工之村”为载体,各村(居)委会进一步创新环境卫生宣传模式。积极发挥村“两委”干部及党员的带头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增强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自觉爱护环境,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卫生,形成人人参与“双创”的社会舆论氛围。注重在创新思维上下功夫,彰显加乐特色

(二)强化管理。各驻点组组长要组织驻点组员、村“两委”干部定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工作,同时,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脏、乱、差”死灰复燃,对城乡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和清洁家园建设,持续强化“门前三包”的落实。

(三)强化责任。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包点组员责任感。严格落实我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评奖惩暂行办法,保持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高压姿态,树立文明卫生新常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效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

()创新工作模式。各村(居)委会要创新工作思维,以点带面持续推进各本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镇委镇、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形成浩荡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持续促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中共加乐镇委员会

                                 加乐镇人民政府

201677

 

加乐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7月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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