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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申请办理流程
时间:2016-02-22 分享到:

 

一、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2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琼民发[2015]3号);

3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民发[2015]6号)。

二、 救助类别

1因突发火灾意外事件、死亡;

2因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死亡;

3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死亡;

4因子女上学、慢性病治疗;

5其他。

三、 申报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家庭收入证明;

5《澄迈县临时救助入户调查表》

6民主评议记录复印件(加盖镇政府章);

7临时救助审核公示;

8审批部门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

四、办理程序

1受理  村便民服务站

2初审  镇民政办

3上报  澄迈县民政局

4办结  镇民政办

五、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 投诉渠道

67368123(镇党政办)

    67369023(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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