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澄迈党建网 > 乡镇党建 > 老城镇 > 白莲社区 > 便民服务

镇村居民建房报建申请办事指南
时间:2016-03-05 分享到: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六)《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七)《澄迈县私人住宅建房管理规定》

二、申请条件

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新宅基地建房的,申请在原宅基地拆旧房建新房的和申请拆旧房异址建新房的,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符合申请新宅基地建房条件的,由建房户向宅基地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说明建房理由,用地位置和申请用地面积、建设性质,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有住房、家庭成员等相关资料。

(二)需要在原址拆旧房建新房的,由建房户向宅基地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说明建房理由、范围界线、建筑面积、建设性质内容,并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地文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有住房、家庭成员等相关材料。

(三)需要在原址拆旧房建新房的,由建房户向宅基地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说明建房理由、范围界线、建筑面积、建设性质内容,并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地文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有住房、家庭成员等相关材料。

(四)符合拆旧房申请新宅基地建房的,由建房户向宅基地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说明建房理由,用地位置和申请用地面积、建设性质,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有住房、家庭成员等相关材料,并签订退还旧宅基地协议,在入住新建住房后3个月内应当自行拆除旧房并退还旧宅基地。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建房申请书,填写建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图纸;

(四)提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地文件等相关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审核——第一次张榜公示——建房户填写《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图纸并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审批——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上报镇政府审批——镇政府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报县住建局备案——竣工验收——送县住建局审批备案——建房户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办理房产证,由县房管局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五、办理时限

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审核3个工作日——第一次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审查10个工作日——第二次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上报镇政府审批1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后15日——送县住建局审批备案——建房户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办理房产证复核3个工作日,由县房管局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工本费、复印费

七、投诉渠道

67622228(县纪委监察局)

67369023(镇纪委)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主办 琼ICP备15001578号-1
地点:海南省澄迈县 邮编:57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