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属优待申请办理流程
1.优待对象:本县户籍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期限2年。义务兵人员名单由县人武部提供。
2.优待标准:目前,我县城镇义务兵家属年优待标准1200元、农村义务兵家属年优待标准2400元。
3.发放途径:由县民政局发放或委托镇政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