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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6-03-06 分享到:

    

    

    

  老发〔201520 

    

  中共老城镇委  老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村(居)委会: 

     2014年,全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手抓、负总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稳定、调结构、提素质、惠民生、促均衡”的总体要求,强化科学管理,深化优质服务,健全综合治理,完善利益导向,推进统筹协调。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镇均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全镇人口出生率13.86‰,符合法定生育率92.31%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41。经考核,那板村委会、玉楼村委会等2个单位被评为老城镇“201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老城镇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老发[2014]16号),镇委、镇政府决定对在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1、授予玉楼村委会、那板村委会等2个单位“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2、授予“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海南翔泰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中航特波有限公司”等叁个企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先进单位”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3、授予吴贻炬、吴长莲、朱学孝、陈兴、姜飞、王业魁、吴小燕、冯琼珍、陈和琴、邱玉菊、郑步槐、曾云、王凤童、林琼芳、王名章、吴春玉、王和明、王茂汉、陈容萍、李秀娟、许秀平等21人“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4、授予陈苍评、李海妹、李春霞、王玉锦、冯贞丽等5人“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计生员”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镇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镇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千方百计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我镇继续实现计划生育先进乡镇目标而共同奋斗。 

    

  中共老城镇委 

  老城镇人民政府 

   20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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