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发〔2015〕1号
中共老城镇委员会
关于转发县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
问责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现将县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澄纪字〔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将《通知》的精神传达给广大党员干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
镇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尤其抓住春节期间,对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二十条规定、县二十二条规定的典型问题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二十条规定、县二十二条规定不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件,使纪律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中共老城镇委员会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