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瑞溪镇委员会 瑞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镇政府各部门,各机关所站,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加强我镇工作纪律,彻底解决少部分镇村干部存在迟到早退、不在岗、未经请假脱离岗位、走读等问题,以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善纪律和工作作风。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严格落实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管理。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班值班,原则上周一到周五(即“五天四夜”)要在单位坚守岗位,包括晚上也要吃住在单位。
三、各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要求,自觉坚守岗位、按时上班,不得或者变相迟到、早退、旷班,做到不走读,不变相走读。对存在走读现象的干部职工,镇纪委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有效解决干部职工走读问题。
四、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切实加强日常值班,确保周一至周五有村干部在办公室为群众办事、服务。
五、镇纪委将不定时组织人员对镇村干部的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各部门、各机关所站、各村(居)委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不断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中共瑞溪镇委员会
瑞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