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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儒镇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动员会
时间:2018-10-19 分享到:
     20181019日上午,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益智同志主持召开文儒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动员会。会议转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文件精神,对农村集体资产做了清晰的解读,表明农村集体资产的载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属组()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成员集体所有。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与分配,除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并强调要通过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完善权能,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陈晓华强调,在改革试点中,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既要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又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探索发展壮大股份合作经济的途径;要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守住防止集体资产被侵蚀和农民利益受损害的底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要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坚持重点突出和风险可控,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农村集体产权负责人、村(居)支部书记出席会议并学习传达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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