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澄迈县组织工作会议及县委组织部《关于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将“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结合我镇当前中心工作及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党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为主题的“两学一做”示范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和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完成好省党代会提出的“九大任务”,推进我镇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百姓安居乐业、小康社会。
二、组织机构
由党支部支委成员或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组成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活动的各项工作。设立相关若干活动“示范先锋队”,承担活动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要求各支部成立若干的示范先锋队,明确活动内容、职责分工、参与人员。可结合基层单位及党支部工作职责和任务,成立业务相关的党员示范活动先锋队,先锋队由一名队长及参与活动的队员组成,负责开展所承担的相关领域工作内容的示范活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可参照珠宝党支部的做法,成立活动示范机构,承担开展村庄相关领域工作示范活动。镇各机关支部应结合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和职责工作需要,灵活成立活动组织机构、活动示范先锋队。
四、活动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活动内容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情气正的政治生态;2.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优化我镇生态环境质量;3.深入推进我镇各项改革,充分发挥经济特区机制新优势的作用;4.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我镇经济转型升级;5.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我镇精准扶贫与美丽乡村建设;6.细化我镇文化发展方向与项目设施,凝聚社会正能量;7.全面提升我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百姓安居乐业、人民幸福家园;8.全面推进支部民主建设,增进团结友好、和谐社会氛围。
(二)活动相关要求
1.示范活动总体要求:凝心聚力,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新文儒。
2.活动原则:讲政治、讲规矩;推进从严治党;实现生态立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依法治镇。
3.各基层党支部5月中旬制定好活动方案,并报镇党建办。设立的活动先锋队每季度要报告开展活动工作成果一次,由组织委员或村文书记录在案;活动成果做为党员、干部、职工评优、评先进、奖励和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善于在活动中发现人才,培养后备干部队伍,同时活动表现突出的人员作为吸收新党员的重要依据。
4.加强活动检查、抽查力度。镇党委将组织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活动情况,对不作为的支部负责人进行问责,活动成效显著的及时总结报告县委组织部。党支部主要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负责活动相关的政策、业务指导,协调与活动相关的项目、经费保障,为各先锋队提供相关的后勤服务,向上级部门报告、反映、总结、宣传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