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儒村党支部财务监管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对村级财务工作的领导,在遵从原定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村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对村级财务的监管职责。
1、实行党建工作经费与其他村级财务分项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村党建工作经费一次性支出500元(含500元)以上的,须经过村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镇党委组织委员审核后,由村党支部书记按有关手续审批;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下的,每季度逐笔汇总明细账目后,由村党支部书记向村党支部委员会书面报告使用情况。
2、其他村级财务一次性支出500元(含500元)以上的,须经村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由村党支部书记核签后,再由村委会主任按有关手续审批;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下的,每季度由村民委员会逐笔汇总明细账目后,向村党支部委员会书面报告使用情况。
3、各镇村财镇管站在核收各村财务开支票据时,村财务审批手续必须符合以上第一、第二条有关规定,才能给予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