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依据:
《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2.申请条件:
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3.申请材料:
①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复印件(可选)
③特殊参保群体参保登记,需提供特殊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办理程序:
①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城乡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报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②镇养老保险办公室审核
5.办理时限:
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7.投诉渠道:
67620728(县社保局)
67351380(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