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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镇好保村委会发挥村务监督委员在村级组织中的作用
时间:2015-12-30 分享到:

 

  2015年我村级换届选举中推选产生了我村的监督委员会,村级组织从原来的“两委”变成了“三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运作以来,对于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受人员素质低,年龄结构偏高,待遇未完全落实,工作措施少等因素影响,还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有形同虚设的倾向。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日前,我村通过对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后,总结出了一些初浅的认识,以同仁共勉。 

  一、基本情况 

  中兴镇好保村委会在村级换届中共推选产生5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他们是: 

序号 

姓名 

文化水平 

1 

王文冠 

大专 

2 

吴启云 

初中 

3 

李瑞亮 

高中 

4 

龙著道 

中专 

5 

曾德忠 

初中 

  二、发挥的作用 

  自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以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总支)的直接领导和镇纪委的具体指导下,依法依规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掌握村务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例如,在今年党建工作建设经费使用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主任全程参与监督,督促村委对各个环节进行公示,确保了公平、公正。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参与和监督,干群沟通的渠道得到了畅通,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和理解得到了增加,村干部能够在阳光下理直气壮地开展自己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促进了村支委领导方式的根本转变,传统的村支委接触的具体事务习惯于直接决策甚至包办,现在则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来体现领导核心地位,具体事务交由村民委员会去落实,让村务监督委员会去全程参与和监督,使村“三委”的职、责、权更加明确,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提高了群众对村“三委”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和支持率。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一个新生的组织,还处于初步实施阶段,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建立和发挥职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选合适的人的问题。从我村推选结果看,村务监督年龄普遍存在偏高,并且多数推选的是原来担任过村支书、主任、副主任的人担任。被选出的的人员对村上的事务有一定的了解,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是监督,而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作方式、工作习惯一时难以适应监督工作。 

  (二)监督走过场的问题。村务监督在部分村干部和基层干部眼里是一项“不得不”执行的政策,他们并不真的想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所以采取走过场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部分村干部的“暗箱操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力实际为村书记掌控,对村干部的监督在事实上成为了村党支部的自我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容易蜕变为村决策、管理机构的附庸,站到群众的对立面去了。 

  (三)成员不愿监督的问题。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后,有些成员产生了打退堂鼓的念头,不愿担任起职责做好监督工作,主要因素有:怕找麻烦结冤家、怕工作不力自找麻烦、心里没底缺乏信心和待遇低等。 

  (四)成员不敢监督的问题。部分监委会成员在心里愿意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却缩手缩脚,不敢监督,主要原因有:面对两家班子,力量抗衡不起,怕干部不理解得罪干部,怕惹恼群众乡亲埋怨,最后招来报复,得不偿失。 

  (五)成员不会监督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文化素质偏低、年龄结构偏大、委员待遇较低、工作职责模糊等。一方面,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另一方面,未能及时出台村务监督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监督的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做出具体而详细的安排,监督工作随意性大,导致监委会成员不会监督。 

  (六)成员监督不作为问题。村支“两委”主要成员对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认为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必要和没有可监督的事项,甚至在思想上本身就存在抵触情绪,导致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认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偏低,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部分成员职责意识不强,由于怕担负监督风险,或者怕破坏与村干部的私交,得罪村里一部分人,容易导致对某些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出现监督不作为的现象。 

  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必须有一个准确的定位,首先,它应当是一个既受村党组织领导又受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领导的一级村级组织,即受双重领导的机构;其次,它必须具有村级“第三委”称谓的专设组织机构、明确规定的工作职权和独立履职能力;第三,它需要形成村级组织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直接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接受上级党委纪检部门的业务指导。党支部应该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依法按政策履行职责上进行领导,保障他们依法代表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同时要自觉地、主动地接受他们的监督。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的班子既和谐团结,充满合力和战斗力,工作开展顺利,矛盾纠纷少,村级发展也快,又在村民、党员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很高的权威。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该而且必须主动向党支部定期汇报工作,但党支部不能左右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人事安排,不能干预甚至主导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应将以下四个方面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一) 选好班子 

  实践证明,人的因素是事业成败的关键。一要公开公平公正,选出民心所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二要严格把关,选出素质高、主动性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制定选举方案时,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个人意愿三个关口上严格把关,提出选任的硬性标准,以避免因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文化素质低、认识水平偏低、年龄偏大等原因而导致的监督工作困难。只有真正推选出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有文化、懂政策,对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担任,才能真正履行起监督的职责。 

  (二) 加强培训 

  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彻底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培训是长期的过程,一直要贯穿于班子任期的始终。 

  (三) 强化保障 

  从三个方面入手,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办公场所方面,监委会应当像村“两委”一样,有专门的办公经费,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购置专门的办公设备。二是经济待遇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享有一定的补贴待遇,为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工作积极性,乡镇还应该探索建立一套完备的考核奖惩制度。三是履行职责支持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难以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向乡镇党委提出申请,乡镇党委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答复和妥善处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乡镇党委应及时调查处理,为他们撑腰打气,让他们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 

  (四) 实行奖罚考核 

  应当建立起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奖罚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干好干坏一个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此没有压力,缺乏责任心、影响村务监督的效果。乡镇纪委需定期对村级监督委员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履行监督到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监督不到位的建议村民代表大会给予罢免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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