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对象:
本县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或居住在我县满一年以上的60周岁以上的户籍在其他省份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办理。
2.申报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②近期下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2张;
③户籍在其他省份的老年人还需提交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申请程序:
①申请人(或代理人)持有关材料报镇政府(农场)审核。
②报县老龄办理(免费)
③镇政府(农场)发放优待证。
4.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5.投诉渠道
67612392(县民政局)
67351380(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