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助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低保边缘户家庭以及因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
2.申报材料:
①个人住院发票;
②澄迈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农民报销清单;
③其他医疗相关材料(疾病证明、病案首页、出院小结)
3.申请程序:
①申请资料报村(居)委会
②村(居)委会报至镇政府
③资格核查
④核查公示上报县民政局
⑤抽查核实—定期审批
4.救助对象分类及救助标准:
①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60%,其中入院的集中供养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100%。年度医疗救助额度封顶线为2万元;
②纳入救助范围的其他困难家庭,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30%。
5.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6.投诉渠道
67612392(县民政局)
67351380(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