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澄迈县第九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五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从6月5日延长至6月13日。
特此公告。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2024年6月4日
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进一步做强返乡入乡创业大学生和农村党员“第一桶金”人才培养品牌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热情,现启动澄迈县第九期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暨第五期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澄”就梦想 “迈”向未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项目在环保、规划、用地等领域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格条件
1. 申报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扶持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初创级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成长级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在澄迈县内创业需满一年(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
(2)在我县专职从事三农生产、经营、服务工作或县域内自主创办微、小型企业,并达到一定规模;
(3)依法登记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登记的住所在我县辖区,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4)申报人需为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得以其他参股人员名义申报;
(5)申报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初创级”评比人员,需满足没有享受过澄迈县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的条件;申报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成长级”评比人员,需满足获得过澄迈县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或奖励且近三年内未享受过澄迈县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或奖励的条件(获得“成长级”奖励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2. 申报农村党员创业项目资金扶持对象资格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我县农村;
(2)近三年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为合格以上档次;
(3)在我县专职从事三农生产、经营、服务工作或县域内自主创办微、小型企业,并达到一定规模(非财政资金扶持为主的),且申报评选人员为法人代表或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4)依法登记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登记的住所在我县辖区,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申报农村党员创业项目评比人员,需满足未享受过农村党员创业项目资金扶持,且近三年内没有享受过我县其他创业资金扶持的条件。
以上两类创业项目评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名参加。
三、分组与奖励扶持
(一)分组
共分两项:分别为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农村党员创业项目。
1.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项目
返乡入乡大学生创业评审分为“初创级”“成长级”。首次参加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评选活动人员为初创级;获得过澄迈县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或奖励且近三年内未享受过澄迈县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或奖励的人员为成长级。两个级别下再按行业领域进行分组。
(1)返乡入乡大学生初创级
(2)返乡入乡大学生成长级
3. 农村党员创业项目
农村党员创业项目不设领域分组。
(二)奖项设置
(1)返乡入乡大学生初创级
注:若分组参评人数少于奖项设定数,则根据参评人的项目规模、社会效益等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其获奖等级,剩余奖金另作安排。
(2)返乡入乡大学生成长级
注:若分组参评人数少于奖项设定数,则根据参评人的项目规模、社会效益等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其获奖等级,剩余奖金另作安排。
(3)农村党员创业项目
注:所参加人员择优评选,若参评人数少于奖项设定数,则剩余奖金另作安排。
四、申报时间
自2024年5月15日起正式启动申报,至2024年6月5日结束,过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胶装成册后提交至各镇政府,由各镇政府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报送时要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具体包括:
(一)申报表;
(二)申报对象身份、学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计划书;
(四)资金使用承诺书。
办公电话:
金江镇 67623149
老城镇 67488300
瑞溪镇 67686033
永发镇 67663911
加乐镇 67368123
文儒镇 67379039
中兴镇 67351380
仁兴镇 67338011
福山镇 67583245
桥头镇 67509378
大丰镇 67518207
团县委 67620078
附件:1.澄迈县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申报表
2.澄迈县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资金申报表
3.项目计划书编写提纲
4.澄迈县扶持返乡入乡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使用承诺书
5.澄迈县扶持农村党员自主创业资金使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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